金毛的发展简史!
----译自《The Golden Retriever Handbood》by D.Caroline Coele
翻译:12ookie_hz
自从狗被驯化以来,人们就发现通过繁殖可以培育出令人满意的特征,这种可能性大大促进了狗的生产。在古罗马时代,狗类繁殖已经达到了一个高点,很多现代家庭中拥有的狗种在那个时代就开始出现了,但巡回犬,在那时还没出现。原因很简单,巡回犬的显著特性就是把鸟带回给猎人,在那个时代还没这种需要,在枪支出现以前,人们通常用猎鹰或大网来扑捉鸟的。枪支出现后,猎人们就遇到了虽然打下鸟但无法去捡取猎物的问题,因为那些鸟可能落在很远的地方或在深水区域。
当枪口填充式的猎枪出现时,鸟猎犬通常仅用于发现和指示猎物,但也开始逐渐被训练着取回猎物,后膛装填式的猎枪出现在19世纪中期,(随着枪械射击效率的提高)对取回的要求迅速提高。如果收获算不错的话,在枪口填充式的猎枪时代,猎人需要更多的走动,一天最多可能打个10只鸟,新式枪的出现让一切变得更简单,可以很容易地打到飞翔中的鸟,这样很可能使猎物落在一个不容易到达的地点并且距离可能也相当地远。鸟是如此容易被打下来,以至于决定猎物数量的唯一因素就是鸟的数量了(有多少就可打多少)。富有的农场主雇佣会猎场看守人去惊飞鸟儿,让猎人助手赶着鸟朝特定的猎人方向去。射击不再需要出众的野外生存能力,但还是需要一定的技术、时间、土地,当然还有鸟,这些理想的因素组合在一起就使打猎成为富人们消磨时光的流行娱乐了。
有时候打猎聚会一半是野餐聚会一半是时尚展示会(并不是仅仅为打猎而打猎),所以,如果鸟儿打下来后比较难取回的话,很少会有人愿意去做艰苦的跋涉去取回猎物。但这些上层阶层的人们都想在聚会、比赛和狗等方面胜过其他人,这种压力就加在他们的养狗管理员身上了,促使他们想办法去培育出这样一种狗,在射击结束前能够呆在附近,然后能够迅速找到打下来的鸟儿,接着能够毫发无损地把猎物带回来。在1840年左右,更多的热情集中在培育出一种特殊的巡回犬,这种狗能够游泳,非常服从,强壮,嗅觉灵敏并且有张松软的嘴(这样不至于损伤猎物),而且对在野外自己追逐猎物的兴趣不高。
当时已存在的塞特猎狗(setter)通常比较喜欢捡起鸟儿,但并不是总能将他们取回来,而且大多数塞特猎狗也不适合去取回那些落在深水区域的鸟儿。水猎犬(water spaniel)的水性更好,但取回性能不好。这时候,(培育新狗种)关键因素以(培育)“小型纽芬兰犬”的想法出现了。纽芬兰犬是在纽芬兰培育的一种狗,他是渔民全能的帮手,能够从大海中把东西朝着渔民的方向叼回来,很多猎人也已经发现了这个特性,把他们带到野外的水塘来取回那些鸟儿。这些狗(最后成为拉不拉多猎犬的祖先),在19世纪早些时候来到了大不列颠。通过把纽芬兰犬与塞特猎狗或者水猎犬的杂交,培育出了外型小一点的纽芬兰犬,这些小型纽芬兰犬将被证实会培育出最好的巡回犬,但目前,他们还不是金毛巡回犬。
所有的因素都全了,现在需要找到一个能把他们组合起来的专业人士,知道在什么样条件下来测试他们,了解把他们组合起来需要什么资源,当然还需要好运气。精通专业的人士出现了,他的名字叫做Dudley Coutts Marjoribanks(后来也被叫做特威德矛斯勋爵一世),他是个爱好打猎的人,狗狗痴迷者,并且是位多种优良家畜的认真的繁殖者。他在靠近特威德河的苏格兰高地拥有一块叫做Guisachan的领地,他拥有的狗当中,有特威德水猎犬(Tweed Water Spaniel)和巡回犬,但至关重要的条件来自于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他碰到一只一个皮匠拥有的外毛是黄金色的巡回犬,他从皮匠那里买下了那只狗,取名叫做Nous。在1868年,Tweedmouth勋爵将Nous和他的一只水猎犬(名字叫做Belle)交配,后来生下了四只黄色的巡回犬,名字分别叫Crocus,Cowslip,Primorse,Ada。他们就是当代金毛巡回犬的基础。其中的母狗Cowslip,分别与一只特威德水猎犬和一只红色的塞特猎狗交配,他们的后代相互交配,同时也与黑色的巡回犬交配。这样,Marjoribanks先生和他的许多一样喜欢打猎的家人一起,逐渐培育出了一种很有特色血统的天才巡回犬。这些狗不仅引人注意,非常具有潜能,而且他们来自于一个卓越的家族,他们被人所见识并且逐渐被那些富裕的爱好打猎的人所获得,Tweedmouth勋爵据说与他的狗非常亲密,但还是有些狗被转让出去,他们对其他地方的巡回犬产生了重大影响。Tweedmouth家族的传统被很好地保持着,Tweedmouth勋爵后裔中的一些沿着他的路线继续维持着各自的狗场。Tweedmouth勋爵保留了关于他的狗的详细记录,但他的记录于1890年结束了,最后两只提到的狗是Prim和Rose。他的继承者没有继续记录,所以这个狗种接下来的2代记录就这样丢失掉了。
金毛巡回犬出现在狗驯化历史上最令人激动的那个时代。在19世纪中期以前,斗犬或赛跑犬的比赛很常见的,但枪犬一般是不比赛的。在1865年,情况有所改变,为向导猎犬和塞特犬举办了首次比赛,这以后不久,首次外型的狗秀举办了。上流社会在此过程中显露出来的兴趣鼓励着狗类培育家们更多地来参与进来。建立一个监管机构来注册赛狗并且确定比赛标准的需求越来越高,到1873年,英格兰狗场俱乐部(the Kennel Club of England)成立了,顺便说下,它是由一位巡回犬的发烧友发起成立的。
1908年Lord Harcourt of Culham狗场展示了历史上第一只金毛巡回犬。在巡回犬培育繁殖的早期,一窝小狗里面可能有很多种颜色,有不同的被毛形态,但尽管有不同的血统和形式存在,他们都是Kennel Club所承认的“巡回犬”。到了1913年,Kennel Club开始把他们作为巡回犬的不同品种分开来登记,所以当时金毛被称为“巡回犬(黄色或金黄色)”。这个在以后的几年被简称为“巡回犬(金黄色)”。
作为同一个狗种的不同品种来登记,而不是当作不同的狗种来的登记,这就意味着,无论狗最后长成什么样子,都可以被登记的,甚至同一窝具有不同颜色和形态被毛的狗都可以被当作是巡回犬不同的品种来登记或者参加比赛。这个规则被证明是让人不满意的,于是在1916年,父母来自不同品种的巡回犬被称为是“混种”(inter-bred),并且只有当它连续繁殖的三代都与属于其父母某一方的品种交配,其后裔才能被登记成为那个品种的纯种。这就为定义巡回犬的纯种奠定了基础,然而,当时仍然允许在三代之后,流入其他巡回犬的血统,比如,在1929年,一只黄色的拉不拉多(FTCh Haylers Defender)与金毛巡回犬杂交,今天,许多优秀的金毛巡回犬都是其后代。后来Kennel Club和它的美国对手,American Kennel Club一样,都逐渐地严格了他们对狗种的定义。
对此狗种兴趣的产生和金毛巡回犬的兴隆是在英格兰,无论在赛场还是野外,金毛们让他们名声远扬,人们对其在数量和成就上有个稳定的增长抱有很大的期望。第一次世界大战曾使其有过暂时的倒退,但这种狗很快就恢复过来并且要比以前任何时候来的兴旺。第一次世界大战被证明是一场大灾难,不仅使狗展和测试无法进行,也使狗场找不到足够的食物来喂养大型犬,所以许多大型狗逐渐地从英格兰消失了,幸运的是,金毛巡回犬有着几个勇于献身的繁殖者,他们艰难地将这狗种的核心血统维持了下来,世界其他各地的繁殖者们也帮助着使这个狗种更加兴旺。
几乎可以肯定,第一只到达北美大陆的金毛是Tweedmouth勋爵儿子们带过来的,时间大概是1890年多点。因为证据相互矛盾,目前还不能确定Lady是跟Archie Majoribanks来美国的还是由他带过的一只母狗生的,Lady就是那只因好几次出现在时代周刊照片上而名垂千古的母金毛,她可以认为是第一只美国进口的金毛或者第一只在美国出生的金毛。目前还不能确定她是否在美国生过小狗,但不管如何,她的后代对美国这个狗种的影响不大。
在后来的几年,具有明显金毛特征的狗在美国和加拿大可以经常看到,但还远远达不到普遍的程度。北美第一个有记录的狗场—Gilnockie在1918年开始繁殖金毛巡回犬。在1928年,最有影响力狗场之一的Rockhaven也开始繁殖了。Rockhaven的场主,Colonel S.S. Magoffin,最后终于获得了Gilnockie狗场,但他的最重要影响在于他参与组建了美国金毛巡回犬俱乐部(GRCA)。经过努力,AKC在1932年官方承认了金毛巡回犬,并且在5年以后,金毛巡回犬也获得了加拿大狗场俱乐部(The Canadian Kennel Club)的认可.